《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是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标准,旨在规定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的筛选值和管制值,以及监测、实施和监督要求。该标准适用于耕地土壤污染风险的筛查和分类,同时园地和牧草地可以参照执行。
标准内容
适用范围
耕地(包括水田、水浇地、旱地)。
园地(包括果园、茶园)。
牧草地(包括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
土壤污染物项目
规定了农用地土壤中镉、汞、砷、铅、铬、铜、镍、锌等基本项目的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
包含其他项目如六六六、滴滴涕、苯并[a]芘等。
监测与实施
提供了监测、实施与监督的具体要求。
注意事项
该标准不适用于设施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
对于设施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建议参考《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HJ 568-2010)中的相关指标限值。
标准修订
该标准是GB 15618—1995的修订版本,首次发布于1995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相关文件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是与GB 15618-2018同时发布的另一项标准,适用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的管控。
耗材
可能用到的耗材包括土壤中的重金属标准品,如砷、铜、镍、铅、镉、汞等,由曼哈格(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以上信息提供了关于GB 15618-2018的详细内容,包括其适用范围、污染物项目、监测与实施要求,以及相关修订和耗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