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
恶性肿瘤治疗:
包括化学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和中医药治疗等。
重症尿毒症治疗:
包括门诊血透和腹透治疗。
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
精神类大病治疗:
涵盖精神分裂症、抑郁症、躁狂症、强迫症等。
其他特定疾病治疗:
如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性结核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
不在报销范围的情况包括: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紧急抢救除外)。
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工伤旧病复发。
因交通事故、本人违法、责任事故、自杀(精神病发作除外)、医疗事故造成伤害。
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情况。
请注意,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具体详情建议咨询当地社会保险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