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异构成是指在规律性骨骼和基本形的构成内,通过变异其中个别骨骼或基本形的特征,以突破规律的单调感,形成鲜明对比,从而造成动感、增加趣味的一种构成方式。特异的程度可大可小,它涉及到在保持整体规律的前提下,小部分与整体秩序不和,但又与规律保持联系。特异构成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形式表现:
大小特异:
特异基本形与规律基本形在大小上有差别,但差别不能太接近或太悬殊,通常在相同的基本形构成中仅通过大小上的变异进行对比。
方向变异:
特异基本形本身没有变化,只是与规律基本形的方向不同,属于“规律转移特异”。
形状变异:
特异基本形不根本改变规律基本形的视觉形象,而是使其近似或接近规律基本形。
位置特异:
特异基本形与规律基本形在位置上有不同,可能置在画面空间的显著位置或较大空间位置上。
色彩特异:
利用色彩加强特异效果,使特异部分在视觉上更为突出。
特异构成在平面设计中有着重要位置,可以打破一般规律,引起人们的心理反应,如刺激视觉、振奋、震惊或质疑等。特异构成通过小部分不规律的对比,使人在视觉上受到刺激,形成视觉焦点,打破单调,产生新奇的、生动活泼的视觉效果。
建议在设计中适当运用特异构成,以增加作品的视觉冲击力和吸引力,同时保持整体设计的和谐与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