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梁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作前的准备
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规定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予排除。
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通告牌时,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起重机的悬臂和桥架必须保持干净,各动作部位必须灵活,不能有固定。起重机必须按照规定的安装位置调整位置,以确保安装位置不会影响其他设备的正常使用。
工作中的操作
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到达最大重量时),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为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起升、降落重物;
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起重机行驶在视线不清晰的区域时,要持续鸣铃报警;
起重机行驶靠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吊运重物靠近人员时。
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
工作中忽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与否正常。
起重机大、小车在正常作业中,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变换大、小车运动方向时,必须将手柄置于“零”位,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方能反向开车。
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钩换用时和两钩高度相近时,主、副钩必须单独作业,以免两钩相撞。两个吊钩的起重机不准两钩同步吊两个物件。
不准运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严禁在有负载或工作的状况下调整制动器。
严格执行“十不吊”制度: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规定不吊;
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歪拉斜挂不吊;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
工作后的维护保养
将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小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开关手柄,切断电源。
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做好交接班工作。
这些规程旨在确保双梁桥式起重机在操作过程中安全可靠,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