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控中心的职责主要包括:
1. 预防、监测、指导传染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 对重大公共卫生问题进行调查与危害风险评估。
3. 制定和实施国家免疫规划以及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
4. 承担疾控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及大数据应用服务技术支持。
5. 指导地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置和应急能力建设。
6. 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公众健康关键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7. 为拟订与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和疾病防治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
8. 指导建立国家公共卫生监测系统,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并提出预防控制对策。
9. 参与和指导地方处理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建立应急反应系统。
10. 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包括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及控制病媒生物危害。
11. 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
12. 负责业务工作质量控制考核,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化建设实验室认可/认证工作重点业务培训工作。
13. 负责检验样品的接收、保管。
14. 负责传染病疫情应对相关工作,包括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
15. 承担上级卫生健康行政和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这些职责体现了疾控中心在公共卫生领域的多重角色,包括疾病预防、监测、控制、应对、研究和技术支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