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管理制度及出差标准:
出差管理制度
目的
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确保出差活动有序进行。
适用范围
因公出差的领导及员工。
申请及批准
员工出差前需填写《出差申请表》,办理工作交接和审批手续。
出差审核批准权限:
当日出差由部门经理批准。
市外出差及远途出差由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出差途中遇特殊情况需延长时间,必须电话请示主管领导并获批准。
出差补贴范围及办法
总经理、副总经理出差标准:
食宿标准:见附表一。
交通补助: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公司派车的不报销。
其他报销:公关费、招待费等根据情况酌情报销。
部门经理及负责人:
食宿标准:见附表一。
交通补贴:火车票(卧铺、动车、高铁)、汽车及公交车自理,出租车票酌情报销。
其他报销:公关费、招待应酬等费用经总经理审批后可实报实销。
普通员工:
经总经理批准执行的费用可实报实销。
出差规定
出差必须经领导派遣或事先申请。
原则上准时返回,因私事延误须履行请假手续,费用自行承担。
出差期间遵守法律法规,严禁破坏公司声誉。
出差标准
报销原则
公私分明:出差期间因私发生的费用严禁报销。
高效间从:原则上一人多差,减少随从。
出差管理原则
选择交通工具、路线和时间应高效、经济、安全便捷,反对浪费。
出差必须先获批准或被安排,擅自主张者不予报销差旅费。
提倡节约,对限额控制的差旅费用实行超支自理。
城市间交通费
出差人员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的,超支部分自理。
住宿管理
出差期间城市交通费给予交通补贴,不再支付出租车费(副总经理以上除外)。
特殊情况下需乘坐出租车的,需权责部门核准。
出差交通工具以火车、公共汽车为原则,需利用公司或本人车辆、航空交通工具出差的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以上信息整合了不同时间发布的出差管理制度,以最新的发布时间为准,并进行了简化和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