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
一、基本信息
申请单位(部门)
编号:
资产编号:
资产名称:
型号规格:
购置日期:
单价(元):
金额(元):
数量:
使用方向:教学、科研、行政、其它
二、报废原因
1. 由使用部门详细说明报废原因,特殊情况需另附材料说明。
三、技术鉴定意见
1. 技术鉴定意见由使用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鉴定后填写。
四、审核意见
1. 固定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2. 国资处审批意见。
3. 校领导、董事会、监事会意见(根据具体情况)。
五、其他信息
1. 报废后处理方式。
2. 申请人声明:本资产已无法正常使用,且不具有二次利用价值,经相关讨论和审批,同意报废该固定资产。
3. 部门负责人意见、审批人意见、资产管理员意见。
六、备注
1. 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应保存完整,未经管理部同意,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处理或拆卸零部件。
七、审批流程
1. 先由使用部门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报废清理对象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单”。
2. 审批流程包括:使用部门负责人和保管人说明报废原因、技术鉴定、管理部门审核、国资处审批、校领导、董事会、监事会审批。
八、其他注意事项
1. 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表格通用技巧:自动换行、快速选取制定列、格式刷。
2. 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的条件:使用年限过长、功能丧失、完全失去使用价值、产品技术落后、严重损坏无法修复、主要附件损坏无法修复等。
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上述表格,并按照规定流程提交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