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有以下几个版本:
2019年3月1日施行的版本
由住建部和人社部联合印发,称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内容包括:
全面实行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筑企业应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
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均纳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范畴。
建筑企业应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基本安全培训,在实名制管理平台上登记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原则上实施封闭式管理,采用生物识别技术等手段进行电子打卡。
实名制管理所需费用可列入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管理费。
建设单位应按工程进度将工资按时足额付至建筑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
各级住建部门可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列入标准化工地考核内容。
严禁相关部门借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名义指定建筑企业采购相关产品或乱收费。
2022年8月修改的版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修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称为建市〔2022〕59号。主要修改内容包括:
将第八条修改为:“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筑企业应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应依法订立用工书面协议。”
将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中的“劳动合同”统一修改为“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
地方性的管理办法
例如,《河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于2022年12月28日由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主要内容包括: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维护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筑工人。
对建筑工人进行从业、培训、技能和权益保障等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
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建筑企业、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有关人员及建筑工人均纳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范畴。
这些管理办法的目的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维护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建议参照最新的管理办法执行,并注意各地可能存在的具体实施细则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