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身高和体重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体重符合以下条件:
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外科检查
颅骨缺损、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明显斜颈、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脊柱、骨盆、胸廓的畸形或骨折及骨折史,脊柱、骨盆、胸廓的手术史,腰椎间盘突出症及病史,强直性脊柱炎及病史,其他明显影响脊柱功能的疾病及病史不合格。
骨、关节畸形或残缺,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关节习惯性脱位,重度扁平足,肘关节过伸大于15度,肘关节外翻大于20度,肘关节过伸或外翻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存在功能障碍,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周围神经损伤影响功能不合格。
内科检查
存在功能障碍的骨、关节、软组织伤病和畸形,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恶性肿瘤、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不合格。
难以治愈且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皮肤病、传染性皮肤病不合格。
眼科检查
任意一眼矫正视力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耳鼻喉科检查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口腔科检查
口腔内有义齿、牙齿修复治疗史不合格。
妇科检查
女性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不合格。
实验室检查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包括实验室检查发现阳性结果不合格。
血压和心率
血压:收缩压≥90mmHg,<140mmHg;舒张压≥60mmHg,<90mmHg。
心率:60~100次/分;50~59次/分或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
其他
纹身:夏季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有纹身的,不合格。
体重指数(BMI):男性体重指数低于17.5或30以上,女性体重指数低于17或24以上;男性体重指数17.5以上且低于30,女性体重指数17以上且低于24,空腹血糖7.0mmol/L以上;男性体重指数28以上且低于30,糖化血红蛋白6.5%以上不合格。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军队文职人员具备必要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状况,以胜任军队的工作和生活要求。建议在报考军队文职人员前,仔细了解并符合上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