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女职工可以享受158天的产假,这一政策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实施。具体包括:
基本产假:
98天。
额外产假:
对于难产的情况,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产前休假:
产前可以休假15天。
此外,部分地区还提供了额外的生育假,例如:
上海市新增的60天生育假。
四川省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
因此,女职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享受98天至158天的产假,具体天数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及当地的具体政策。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企业,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