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规定的产假为 158天,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基本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流产假: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因此,产假158天可能是有的省份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了产假天数。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新产假在部分地区能达到158天,但还有一部分地区的产假只有128天。此外,各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和解释,建议在具体实施时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