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生活服务业的免税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免征增值税
生活服务:包括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的快递收派服务。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提供的相关服务免征增值税。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这些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减按1%征收率
对于可以享受免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减按1%的优惠开具专用发票。
全额退还留抵税费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新购置设备一次性扣除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捐赠相关优惠政策
允许全额扣除。
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政策执行期限
原定免税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具体到生活服务的免征增值税政策,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仍然有效,但4月1日起不再免征增值税。
综上所述,2021年生活服务业的免税政策主要集中在增值税的免征和减按1%征收率,适用于提供特定服务和物资的企业。此外,还有全额退还留抵税费、新购置设备一次性扣除以及捐赠相关的优惠政策。政策执行期限至2021年3月31日,之后不再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