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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政策

时间:2026-03-23 16:12:28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般规定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特殊规定

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特定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属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清单年度之前5个纳税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总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电影行业企业: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电影行业企业限于电影制作、发行和放映等企业,不包括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电影的企业。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如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四大类企业,在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企业筹办期间: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

弥补亏损的方式

次年度税前利润弥补:企业发生亏损,可以用次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次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

税后利润弥补:当5年内的税前利润不足弥补时,企业可以选择用税后利润来弥补亏损。

盈余公积弥补:企业还可以使用盈余公积来弥补亏损。

会计处理

如果企业上年的净利润为负(或以前各年的净利润总和为负),那么本年的税后净利润首先要用来弥补这部分亏损。弥补后的净利润才能作为可供分配的净利润,用于计提公积金、公益金或者进行分红。

企业所得税预缴与弥补亏损的关系

在企业所得税的预缴中,如果存在以前年度可弥补的亏损,那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先行弥补这些亏损。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实际利润应为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如果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实际利润”一直是负数,即弥补以前年度结转的亏损后没有实际利润,那么企业就不需要进行所得税的预缴。

综上所述,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政策为企业提供了灵活的亏损结转机制,允许企业在一定年限内通过后续年度的盈利来弥补之前的亏损,以减轻税收负担。特殊规定针对特定类型的企业和行业,进一步延长了亏损结转年限,以支持这些企业的发展。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应充分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些政策,以优化其税务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