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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

时间:2026-03-21 01:22:53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将土地利用现状分为 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具体分类如下:

耕地:

包括水田、水浇地、旱地等。

园地:

包括果园、茶园、橡胶园、其他园地等。

林地:

包括乔木林地、竹林地、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木林地、灌丛沼泽等。

草地:

包括天然牧草地和其他草地。

商服用地:

包括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等。

工矿仓储用地:

包括工业用地、采矿用地等。

住宅用地:

指用于人们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其服务设施的土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包括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文化用地、卫生医疗用地、体育用地、社会福利设施用地、机关办公楼等。

特殊用地:

包括军事设施用地、使领馆用地、监教场所用地、宗教用地、殡葬用地等。

交通运输用地:

包括铁路用地、公路用地、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管道运输用地等。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包括水库、水闸、泵站、堤坝、渠道、水工建筑物等。

其他土地:

包括空闲地、设施农用地、田坎、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等。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根据最新的国家标准和地方实际情况,准确划分土地利用类型,以便于土地调查、规划、审批、供应、整治、执法、评价、统计、登记及信息化管理等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