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牙槎的留置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当无混凝土墙(柱)分隔的直段长度
120或100厚墙超过3.6米。
180或190厚墙超过5米时,需要加混凝土构造柱分隔。
墙体高度与开洞宽度的关系
120或100厚墙,当墙高不大于3米时,开洞宽度不大于2.4米,若不满足时应加构造柱或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
180或190厚墙,当墙不大于4米,开洞宽度不小于3.5米,若不满足时应加构造柱或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
墙体转角处与交接处的处理
墙体转角处无框架柱时,以及不同厚度墙体交接处,应设置构造柱。
墙长大于一定长度时的处理
当墙长大于5米或墙长超过层高2倍时,应该在墙长中部设置构造柱,遇有洞口在洞口边设置构造柱。
较大洞口两侧的处理
较大洞口两侧、无约束墙端部应设置构造柱。
拉结筋的设置
每120厚墙体拉结筋一根,超过的按一根算,拉结筋形状参照规范执行。
每一马牙槎高度不宜超过300mm,且应沿高每500mm设置2Φ6水平拉结钢筋,每边伸入墙内不宜小于1m。
施工顺序
施工时,在砌体与构造柱连接面上砌筑马牙槎,先砌墙,后浇注混凝土构造柱,保证两者同时受力工作。
其他细节
马牙槎要做到先退后进,即在第一个300毫米高度时,先砌墙后退回50毫米,以保证构造柱根部的稳固性。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建筑物的结构稳定性和安全性,特别是在砌体与构造柱连接的关键部位。遵循这些规范可以有效防止墙体开裂和构造柱受力不均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