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是2020年3月3日发布的,共23条。该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旨在完善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设置和管理制度,健全公务员激励和保障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公务员级别由低至高依次为二十七级至一级。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如下:
国家级正职:一级
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
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副部级机关内设机构、副省级城市机关的司局级正职对应十五级至十级;司局级副职对应十七级至十一级。
公务员可以通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晋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履行领导职责,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依据隶属关系接受领导指挥,履行职责。职级晋升后,可以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但工作岗位不变。
建议:
公务员可以根据自己的职业规划选择通过职务晋升或职级晋升两种方式来实现职业发展目标。
在选择职级晋升时,可以参照具体的晋升条件和办法,如任职年限、级别等,以确保顺利晋升并享受相应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