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包括以下几类:
极易燃气体
甲烷、天然气(爆炸极限5.0%~16%(体积比),最小点火能0.28mJ)
氢气(爆炸极限4%~75%(体积比),最小点火能0.019mJ)
高度易燃液体
汽油(含甲醇汽油、乙醇汽油)、石脑油(闪点-2℃,爆炸极限1.1~8.7%(体积比))
甲苯(闪点4℃,爆炸极限1.2%~7.0%(体积比),最小点火能2.5mJ)
毒性物质
氨(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吸入可引起中毒性肺水肿,爆炸极限15%~30.2%(体积比))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氰化物、硫化氢、苯、甲醛等
易制毒化学品
氢氟酸、硫酸、硝酸、肼、丙酮、甲基丙烯酸甲酯等
甲基苯胺、1-苯乙酮等
炸药前体化学品
丙烯醛、碘酸、硫酸、硝酸等
硝化甘油、三硝酸纤维素、氢氧化铵、乙炔(醋酸乙炔)
危害性大、危险性高的物质
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甲基异丙酮、乙酰丙酮等可燃性液体
氯化氢、硫化氢、氧气、氢气、氮气、甲烷等易爆、易燃、易爆散、易挥发的气体
氰化钾、碘酸钾、亚硝酸钾等易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品
福尔马林、甲醛、四乙基铅等有毒化学品
氯气、硫酸、硝酸、氢氟酸等腐蚀性强的化学品
生物、辐射、环境污染等类别的物质
炭疽菌、病毒、细菌、螺旋体等致病微生物
这些危险化学品因其高危险性、毒性或对环境和人体的潜在危害而被国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建议相关企业和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安全生产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