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店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店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食品生产销售条件
食品生产销售应当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证照管理
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并按国家法规要求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其食品经营范围与环境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食品采购与索证
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从合格供应厂商名录中挑选厂商采购,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禁止使用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保质期和食用方法等标识的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禁止使用不合格原物料生产产品。建立健全的食品采购索证和台帐制度。
环境卫生与清洁消毒
注重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清洁。按照公司《设备、管道清洗、消毒规程》落实设备、工器具和容器等清洁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按公司SSOP《卫生标准操作规程》做好生产场地的清洁工作。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过期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待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再继续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检查身体的事情发生。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在岗员工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发现“五病”人员立即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登记。注意个人卫生。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保持个人卫生。员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药品、化妆品、饰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存放在经营区内,不得在岗期间处理个人卫生。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采购食品时,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复印件备查。查验食品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定期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验。不经销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周围环境应打扫干净,阴沟要常疏通,废物桶加盖并及时清理。积极贯彻四害要求,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厨房、餐厅及各操作间地面保持干净、干燥,无积水、无污垢、无垃圾、无卫生死角。不乱倒垃圾,不乱倒污水。门窗应有防蝇设施,室内经常保持通风。
餐饮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卫生管理制度
应建立加工操作设备及工具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随时保持清洁。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应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采用化学消毒的设备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洁设施内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及工具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制定清洗消毒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用具在使用前彻底清洗并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这些规章制度旨在确保食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这些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