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 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的犯罪组织。这种组织具有以下特征:
形成稳定的犯罪组织:
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获取经济利益:
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手段获得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组织的活动。
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
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纵容,在某一区域或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此类组织的行为严重危害社会,因此,我国法律对此类组织采取严厉的打击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