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针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标准如下:
行业排放标准
石油炼制行业: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
石油化工行业: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
合成树脂行业: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
制药行业: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行业: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
其他没有针对性VOC排放标准的行业: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通用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适用于没有特定行业排放标准的VOC排放。
《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352.6-2016):规定了不同车型的VOC排放限值。
地方排放标准
地方有更严格的地方排放标准要求的,应执行地方标准的规定。
国际排放标准
欧盟:木器涂料、建筑涂料、家具涂料等总VOC含量不高于420g/L。
美国EPA:基于材料固体含量的VOC限制,室内建筑涂料不得超过50克/升。
中国GB1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总VOC含量不超过1000mg/kg。
以上标准旨在保护大气环境和人类健康,并促进各行业的绿色发展和环境保护。需要注意的是,实际生产过程中,由于生产设备和技术水平的不同,实际VOC排放量可能超过标准规定的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