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标签内容
必须包含保健作用和适宜人群;
食用方式和适宜的食用量;
贮藏方式;
功效成分名称及含量(如果不能明确功效成分,则须标明与保健功能有关的原料名称);
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保健食品标志;
其他相关标准或要求规定的标签内容。
标签名称
名称应准确、科学,不得使用人名、地名、代号或夸大或容易误解的名称;
不得使用产品中非主要功效成分的名称。
标签真实性
标签、说明书和广告内容必须真实,符合产品质量要求;
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愈的宣传。
标签宣传限制
严禁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
未经审查批准的食品,不得以保健食品名义进行宣传。
标识方式
标识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
产品说明书应置于产品外包装内;
各项标识内容应清晰、醒目、直观,易于辨认和识读;
背景和底色应采用对比色;
文字、图形、符号必须牢固、持久。
监督管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保健食品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的保健食品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发布时间和内容整理得出,具体实施细节和规定可能会随着法律法规的更新而有所变化。如果您需要最新的详细信息,请参考最新的官方发布文件或咨询相关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