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咨询管理办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室外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装饰装修等工程项目。
管理依据
依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文件制定。
咨询项目部组成
全过程咨询合同签订后3天内需将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职称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从业简历报建设局及建设单位核查备案。
岗位职责
项目部应组织机构健全,岗位职责明确,专业协调配套,年龄层次合理,满足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需求。
咨询工作内容
咨询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实施全过程咨询,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现场工程计量和结算等。
咨询会议与日志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咨询工作会议(监理例会),会议纪要由咨询机构负责整理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存档并作为阶段性、竣工结算依据。
咨询日志须填写及时、内容齐全,咨询月报于当月25日前报送建设单位,并附电子版。
质量监控
咨询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全过程跟班旁站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签发书面通知,要求施工方整改。施工方拒不整改的,征得建设方同意后签发局部或全部停工指令,并有施工方承担费用及工期。
见证取样与计量
咨询人员应按职责做好见证取样、抽查抽检、工程计量工作,确保材料进场报验手续齐全,数量准确,质保资料与实物核验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质量问题处理
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发现并要求施工方进行处理,重大质量问题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
过程控制
咨询人员需加强事前和事中控制,主动发现问题并及时指出,签发整改通知单,减少事后工序验收时大量返工,鼓励并推行BIM技术应用。
工作计划与进度
全过程咨询单位应编制项目全过程咨询工作计划、项目总进度计划,提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季度、月度计划,并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进度计划,对其实施的可行性提出意见。
质量管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应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目标和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管理手册,记录各项服务工作,并进行质量控制和评价。
客户关系管理
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关系,获取反馈和建议,以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维护长期合作关系。
制度化管理
根据投资控制总目标、建设工程特点及建设单位的特定需求,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及专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边界及风险,并制定各阶段、各专业管理制度。
这些管理办法旨在确保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够科学、规范、高效地进行,从而提升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