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育部已多次发布相关文件进行明确。以下是主要内容的总结:
严禁索要或接受礼品礼金
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活动
教师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教师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教师不得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加强监督检查和惩处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针对上述禁止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并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件。
对违规违纪的教师,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加强宣传教育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将规定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并加大师德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
鼓励学生及家长通过文明健康的方式向教师表达感恩之情,抵制不良风气。
这些规定旨在维护教育公平、树立师德师风,确保教师能够廉洁从教,促进教育行业的健康发展。希望所有教师和家长都能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