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法规制度依据
包括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涉及消防安全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及防洪、气象、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消防、公共卫生等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具体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化学危险品名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名录》、《剧毒化学品目录》、《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等。
客观依据
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等。
主观依据
包括员工的变化程度、消防安全素质和防火灭火技能等。
编制应急预案时,应当充分考虑以上依据,确保预案的全面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编制单位还应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以便提出有效的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