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优秀等次
具备以下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高;
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工作实绩突出;
清正廉洁。
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称职等次
具备以下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廉洁自律。
基本称职等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不称职等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奖励、晋升、职业发展机会和工资级别调整的重要依据。例如,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公务员可以获得嘉奖和三等功,并在晋升职务职级时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