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最新的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是GB 18596-2024。该标准由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并将于2024年5月1日起实施。GB 18596-2024标准规定了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的水污染物排放要求、恶臭气体排放控制要求以及畜禽养殖业废渣的无害化处理标准。
适用范围:适用于集约化、规模化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不适用于畜禽散养户。
排放要求:
畜禽养殖业废水不得排入敏感水域和有特殊功能的水域,排放去向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必须设置废渣的固定储存设施和场所,储存场所要有防止粪液渗漏、溢流的措施。
用于直接还田的畜禽粪便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直接将废渣倾倒入地表水体或其他环境中。
畜禽粪便还田:不能超过当地的最大农田负荷量,避免造成面源污染和地下水污染。
其他要求:鼓励种养结合和生态养殖,逐步实现全国养殖业的合理布局。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提供的参考信息,具体标准内容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直接查阅最新的官方发布文件以获得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