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湿度计的校准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目的
保持温湿度性质之仪器与环境符合检验要求。
提供负责人员执行的准则及方法,维持仪器的最高精密度,提高产品质量。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使用的温湿度计。
职责
质量管理部负责温湿度计的校准,并出具校准记录。
各使用部门配合质量管理部进行温湿度计的校准工作。
设备管理部负责对校准不合格的温湿度计进行维修和处理。
校准周期
温湿度计的校准周期为一年。
校准条件
使用具有校验资质的专业机构校验合格的人工气候箱。
使用具有校验资质的专业机构校验合格的温湿度计。
校准室内温度(20±5)℃,湿度不超过60%RH。
校准点
温度:0℃~50℃,取点为15℃、35℃。
湿度:45%RH、65%RH。
允收误差为±2℃, ±5%RH。
准备事项
实施现场校正,毋须刻意改变现场温湿度。
校正步骤
将待校温湿度计与标准件温湿度计一起放入校正点之场所(恒温恒湿箱)。
待数分钟温湿度稳定后记录之。
记录
校正后将结果逐项填写在量测仪器内校记录表,并且至少保存2年。
其校验周期依年度校验计表规定实施并记录。
校准项目及要求
外观:符合要求,无明显机械损伤和缺陷。
温度示值误差:≤2℃。
相对湿度示值误差:≤5%RH。
校准流程
外观检查:完好,无明显机械损伤,表面无划痕和锈蚀,无影响计量性能的缺陷。
标志:制造厂名,规格型号,许可证编号。
读数部分:刻度板正确而不倾斜,刻度线清晰均匀;湿度刻度范围不小于30~95%RH,最小刻度不小于2%RH;温度刻度应不小于5~40℃,最小刻度应不小于1℃;指针应平直,灵活转动,自由复位。
温度和湿度的校准:将人工气候箱设置到温度25℃,相对湿度60%RH,每隔一小时读取被校表及比对表的温度和湿度值,合计3次,然后将两者进行比较。
校准成果
外观符合规定且温度示值误差≤2℃,相对湿度示值误差≤5%RH的,视为校准合格,粘贴合格标识。
校验不合格的出具《校准成果告知书》。
这些规程确保了温湿度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适用于不同种类的温湿度计,并明确了校准的周期、条件、步骤和记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