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召集和主持党委会议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
研究安排党委工作,将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委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搞好班子团结,并主持日常工作及思想政治工作。
及时传达上级党委的指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结合本院实际,提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计划、措施,并汇报实施情况。
努力把党的工作渗透到业务工作中,会同行政领导就学院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讨论,提出方案,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起监督作用。
认真做好学院干部的培养、使用、考察工作,定期与副院长、党支书、专业主任谈话,全面了解他们的工作状态。
抓好学院党的建设和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学生政工队伍的建设,发挥工会、团总支、学生会等组织的作用。
经常深入教学科研第一线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会同院行政研究解决。
认真执行和检查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情况,深入了解教师的意见和要求,并进行改进或向上级反映。
负责学院工会、计划生育等工作。
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搞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明确各委员的工作职责,调动党委委员和支部书记的积极性,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领导和支持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和妇女组织开展各自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抓好委员会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搞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检查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决议执行情况,按时向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协助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推动校务公开工作,协调党、政、工、团等各方面的关系。
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程序,从严选拔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并按权限办理调配手续。
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遵循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带领好党委一班人,支持董事会和经理层充分行使职权,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并在决策后动员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全力支持实施。
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领导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信访工作。
领导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共青团、女工等群众组织工作,发挥好群众组织的各项工作职能。
领导党委各职能部门参与企业管理体系的实施和运行,做好管理评审工作。
对全厂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协助行政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领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
这些职责体现了党委书记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干部管理、业务渗透、群团领导、民主生活、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等多个方面的全面领导和协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