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超负荷不吊
3. 设施有安全缺陷或支腿未牢固不吊
4. 吊物固定状态未消除或有附着物不吊
5. 吊物上站人或有危险区有人不吊
6. 吊物未拴引绳或无人牵引不吊
7. 斜拉歪拽或不平衡不吊
8. 吊物棱刃未加衬垫不吊
9. 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不吊
10. 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不吊
吊装作业中的“十不吊”原则是为了确保作业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以下是具体内容的概述:
无专人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必须听从专业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信号不明确时禁止起吊。
超负荷不吊:
起重机械的载荷不应超过其额定起重能力的80%,并且不能起吊重量不明的货物。
设施有安全缺陷或支腿未牢固不吊:
检查吊钩、钢丝绳、绳卡、卷筒、制动系统、液压系统、控制系统等关键部位是否完好无损。
吊物固定状态未消除或有附着物不吊:
被吊物必须处于稳定状态,如焊接、螺栓固定或冰冻粘连等情况。
吊物上站人或有危险区有人不吊:
在吊物上或危险区域内(如转盘旋转区、起重臂下等)禁止有人。
吊物未拴引绳或无人牵引不吊:
使用牵引绳控制吊物运动,禁止用手直接推拉。
斜拉歪拽或不平衡不吊:
确保吊物在起重机吊杆顶的正下方,避免滑动、翻转或脱落。
吊物棱刃未加衬垫不吊:
对于有锋利棱角的物件,必须加垫保护措施,如木板或麻袋。
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不吊:
起重机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不吊:
在大风、大雨、大雪、大雾等天气条件下禁止露天吊装作业。
请遵循这些原则以确保吊装作业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