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法人是指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它属于社会团体法人,与营利性企业法人不同,工会法人是非营利性组织,旨在维护员工利益,为同一雇主工作的员工或某一产业领域的个人提供服务和代表其利益。
具体而言,工会法人包括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等,它们依法成立并具备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也可以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总结来说,工会法人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依法享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主要目的是维护员工的集体利益,并为其提供组织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