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准则》的八条禁令包括以下内容: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这些禁令旨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及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