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安全环保
设计中应充分考虑环保因素,如烟尘排放、噪声控制、废水处理等,以满足国家的环保法规要求。
结构设计
规定发电厂的总体布局、主要设备的选型和布置、电气系统和控制系统的设计,以确保运行的稳定性和效率。
燃烧技术
对于不同类型的燃料(如煤、燃气、燃油等),有不同的燃烧设备和燃烧技术要求,以保证燃烧效率和减少污染。
热力循环
规范了小型火力发电厂的热力循环系统设计,包括汽轮机、锅炉、余热回收等设备的选择和配置。
设备选型
对发电厂主要设备的性能、规格、制造和安装的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设备的质量和运行可靠性。
电气部分
涵盖了电源配置、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等电气设备和系统的详细设计要求。
供热式发电厂
根据城乡地区热力规划、热电负荷的现状和发展,应建设供热式发电厂,并遵循“以热定电”的原则。
发电厂的类型
根据煤炭资源、交通条件、电力需求等因素,可建设凝汽式发电厂或公司自备供热式发电厂。
机组选型与压力参数选择
发电厂机组的选型应根据热负荷大小和特性,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合理拟定,同时考虑近期和远期建设的统一规划。
其他相关规定
适用于单机容量在200MW以下的小型火力发电厂,包括燃煤、燃气、燃油及生物质能等类型。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小型火力发电厂在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既能满足环保要求,又能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