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混凝土结构工程中试块留置的规范,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留置原则
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其中每层楼不应小于1组。
留置位置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养护方法
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养护龄期应从试件成型日期开始计算,累计温度达到580℃~620℃范围,且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强度评定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评定应根据《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验收记录》,试块组强度实测平均值×1.1的折算系数后才用数理统计或非数理统计方法进行评定。
其他要求
砼试块留样的部位和数量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决定,选定的依据是结构实体的检验仅限于涉及结构安全的柱、墙、梁等结构构件的重要部位。
对于重要的结构部分如基础和主体框架,以及某些特定情况下如垫层非结构层,600℃·d的同条件自然养护试块留置有着明确的规定。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混凝土结构工程的质量,通过留置足够数量和质量合格的试块,以准确评估混凝土的强度和耐久性。在实际操作中,各方应严格按照这些规范执行,以确保工程结构的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