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分类及分级标准如下:
特别重大事故
死亡人数:30人以上死亡
重伤人数: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
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重大事故
死亡人数: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重伤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较大事故
死亡人数: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重伤人数: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一般事故
死亡人数:3人以下死亡
重伤人数:10人以下重伤
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这些标准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用于对事故进行等级划分,以便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