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主要遵循以下标准: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
单轴最大允许轴荷限制为11.5T。
二轴组单轴最大允许轴荷限制为9T。
三轴组单轴最大允许轴荷限制为8T。
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为六轴49000Kg,即49T。
特殊车辆各轴最大允许轴荷不超过13T,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应超过55T。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标准》(GB3847-2004) (已废止):
车辆的最大长度不得超过24000毫米,最大宽度不得超过3000毫米;最大高度不得超过4000毫米,最小地面间隙不得小于200毫米;截面的最大横径不得超过250毫米。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质量限值为制造时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满载质量+其载荷的质量,其总质量不得超过:各自挂车每辆的总质量不超过28000公斤,双挂车列车的每辆总质量不超过45000公斤。
单车和双挂车的各轴的限值规定,各轴的最大限载不得超过最大满载质量的百分比:单车的轴荷比例为6:9:6;双挂车的轴荷比例为8:14:14;每个轴的允许质量不得超过:前桥8000公斤,后桥9000公斤,中桥22000公斤。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规定》(JT/T617-1996)
汽车的总长度不得超过12米,特别是在城市的亚普形状较多的路段内,长度更应该严格控制。
挂车的总长度不得超过15米。
汽车列车的总长度不得超过31米,普通车辆列车的总长度不得超过23米。
《道路车辆轴荷限制规定》(JT/T697-2004)
汽车的各个轮轴承受的单轴荷限制如下:
前/后轴限制:8吨
驱动轴限制:11吨
控制连接轴限制:未明确
挂车的各个轮轴承受的单轴荷限制一般比汽车要小(大约为7到9吨)。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综合考虑最新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性规定,确保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以保证行车安全和对道路设施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