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游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
目的和依据
规范巡游出租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驾驶员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适用范围
从事巡游出租车经营服务必须遵守此规定。
巡游出租车定位
巡游出租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
经营原则
巡游出租车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鼓励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
管理部门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巡游出租车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巡游出租车管理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巡游出租车管理。
经营协议
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经营协议应包含经营权数量、使用方式、期限、服务标准、变更、终止和延续、履约担保、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法律责任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车经营活动的,可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无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可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驾驶员违反规定(如拒载、议价等)可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以上是巡游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概要内容。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请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