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2016主要根据伤害程度和事故严重程度进行分类。以下是具体的分类方法:
按伤害程度分类
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为一个工作日以上(含1个工作日),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
重伤:指损失工作日为105个工作日以上(含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日。具体重伤情况包括:
经医生诊断为残废或可能为残废者。
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手术才能挽救的。
人体部位严重烧伤、烫伤或虽非要害部位,但烧伤部位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
严重骨折、严重脑震荡。
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
手部伤害,如大拇指轧断一节等。
脚部伤害,如脚趾轧断三节以上等。
内脏伤害,如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凡不在上述范围的伤害,经医生诊断后,认为受伤较重,可参照上述各点,由企业提出初步意见,报当地劳动部门审查确定。
死亡:其损失工作日定为6000日,这是根据我国职工的平均退休年龄和平均死亡年龄计算出来的。
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这些分类标准有助于企业科学分析事故原因,积累资料,从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议企业严格按照这些标准进行事故分类和报告,以便更好地进行事故预防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