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意识淡薄的表现主要有以下几种:
习惯性违章:
这是指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对于一些对安全无直接影响或属于细节性的东西,如不良的操作习惯,往往视而不见,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违章行为,更谈不上主动去克服控制违章。这种习惯长期存在,极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疏忽大意:
很多事故发生在良好的作业环境下及作业临近结束时。在良好的作业环境下,员工可能会因为心态放松或注意力下降,对安全有些掉以轻心,从而在操作时对面临的险情视而不见,进而酿成事故。
盲目侥幸:
由于计件制考核等利益驱动,一些员工过度关注生产而忽视了安全,甚至不顾技术条件而抢时间抢任务。他们并非不知道这样是违反安全条例的,但是心存侥幸,认为不会发生问题,其结果往往是在某个环节上出现了问题,从而造成很大的损失。
自我表现心理:
有些员工喜欢在别人面前表现自己的能力,工作中常常表现得很自信,显得很有把握,即便是一知半解也充内行,不懂装懂,盲目操作,生硬作业。
侥幸心理:
有这种心理的人员,工作常常从图省事出发,对明明要注意的安全事项不去注意,明令严禁的操作方法他照样去操作。他们凭主观感觉把安全操作方法视为多余的繁琐,盲动作业。
“经验”心理:
持这种心理状态的人员多数是凭自己片面的“经验”办事,对别人的合乎安全规范的劝告常常听不进,经常说的话是“多少年来一直是这样干,也没出事故”。
从众心理:
这是一种普遍的心理状态。绝大多数人在同一场合、同一环境下,都会有随从反应,如果别人都这样违章做了,他也跟着违章。如果没有人去纠正,这种违章现象的人会越来越多。
逆反心理:
这种心理状态主要表现在被管理者与管理者关系紧张的情况下,被管理者通过言行来“抗上”。持这种心态的员工往往气大于理,从而由于逆反心理作用而导致违章工作,以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反常心理:
人们情绪的形成经常受到生理、家庭、社会等方面因素刺激影响,有时会出现反常的心理状态,这种心理状态下的人们往往容易做出一些不理智的决定或行为,从而增加安全事故的风险。
综上所述,安全意识淡薄的表现多种多样,企业应当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完善安全制度、严格安全考核等措施,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