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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公司规章制度

时间:2026-03-20 15:28:51

道路运输公司的规章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总则

目的:加强对公车公营的管理,保证正常的生产秩序,维护企业信誉。

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公营车队及相关工作人员。

调度纪律

配备专(兼)职公营车辆调度员。

驾驶员应提前30分钟凭安检合格证、驾驶员上岗证,经调度核实后发放牌证。

车辆在始发站不能正常应班的,驾驶员须及时报告,经车队确认同意后,另行安排车辆顶班。

节假日、客流高峰加班及上级指定的特定运输任务,驾驶员必须服从调度员的统一调度。

驾驶员不得私自驾车外出或停放。

完成当日行车任务后,应向公营车队汇报车辆运行情况,交回三联单、牌证及其他交接工作,并完成车辆的清洁工作后按指定地方停放车辆。

运行规定

车辆必须按规定悬挂客运班线牌,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客运附加费缴讫证、运管费缴讫证、养路费缴讫证、行驶证以及其他各种证件。

车辆应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营运,不得脱班、蹋班。

运行途中如遇路阻又不能接驳,确需绕道运行的,应及时向公营车队汇报,车队接到汇报后,应及时做好运力调整及班次时间安排。

车辆接驳及费用结算:车辆在运行途中确因抛锚、路阻、肇事无法继续运行时,除驾驶员必须就近电告应班站外,同时所有车辆必须无条件接驳。共营线路车辆顺路捎带的,一律不实行结算。

安全职责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强化车队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各车队负责制定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计划和运输安全措施,确保有效实施,负责组织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目标。

负责驾驶员队伍管理,搞好驾驶员队伍建设,培养一支安全可靠、技术优良、服务高效的驾驶员队伍。

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安全行车教育和道路运输安全培训。

科学调度、合理安排运输任务,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杜绝车辆带病工作,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做好车辆停放保管工作,确保车辆日常维修和例行保养,使车辆始终保持良好技术状况。

及时配合安全与保障部完成车辆相关审验工作,杜绝不合格车辆上路执行运输任务。

认真做好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

及时报告事故,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配合安全与保障部做好事故调查、事故分析、事故处理、制定改善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驾驶员管理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包括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

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驾驶员必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车辆管理

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及公司做好民爆器材的运输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

事故处理与应急救援

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