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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设厅职称评审

时间:2026-03-20 15:18:18

安徽省建设厅职称评审的相关信息如下:

评审范围

在皖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要求

申报人员应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建人〔2019〕87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职称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建人函〔2021〕288号、建人函〔2022〕504号)要求进行申报。

建设工程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应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26号)要求进行申报。

公示与异议

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任何人均可对通过评审的人员提出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或厅机关纪委提出,并附相关举证材料。

评审结果

经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朱根节等291名同志通过2024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其他注意事项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职称评审。

建议:

申报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确保符合申报条件,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在公示期间,应密切关注公示信息,如有异议应及时提出。

通过评审的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职称证书,以便享受相应的职称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