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已经于 2024年11月17日发布,并将于2024年12月17日起施行。该办法旨在加强会计人员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办法中明确了会计人员的范围,包括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如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以及其他会计工作。同时,办法指出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也属于会计人员范畴。
在专业能力方面,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会计类专业知识,基本掌握会计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办法规定,判断会计人员是否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能力。
此外,办法还规定了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符合的基本要求,包括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以及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能力。
单位在会计人员管理方面的主体责任包括:会计人员专业能力认定、会计人员任用(聘用)、会计岗位设置等方面的具体责任和要求。
综上所述,该办法为会计人员的管理提供了明确指导和规范,旨在提升会计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