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
说明
适用范围
对于 电气电子产品,适用范围限于可直接或间接连接到大于36V(直流或交流有效值)供电电源的产品。
除 电信终端设备、 电焊机、 防爆电气外,专为汽车、摩托车、火车、船舶、飞机设计、制造和使用的具有专门设计和安装结构的产品不在CCC认证范围内。
再制造产品不在CCC认证范围内。
多功能产品
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功能和用途的多功能产品,以产品的主要功能和主要使用目的进行归类。
多功能产品应符合主要功能产品的适用标准及认证实施规则要求,同时兼顾其他功能产品对应的适用标准及认证实施规则要求。
产品界定
产品列举不一定包括所有可能存在的产品名称,未列举的产品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相应描述界定。
产品大类与种类
电线电缆(3种)
电线组件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
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5种)
插头插座
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
器具耦合器
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外壳
熔断体
低压电器(2种)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低压元器件
小功率电动机(1种)
小功率电动机
电动工具(3种)
电钻
电动砂轮机
电锤
电焊机(4种)
直流弧焊机
TIG弧焊机
MIG/MAG弧焊机
等离子弧切割机
认证程序
标记*的产品实施自我声明程序A(自选实验室型式试验+自我声明)。
标记 的产品实施自我声明程序B(指定实验室型式试验+自我声明)。
附件
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
注意事项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2023年发布的修订目录,具体产品范围和认证要求可能会有所变动。
如需最新信息,请参考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最新公告或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