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是用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一套会计规范。以下是主要的会计科目类别及其详细说明:
资产类科目
现金
银行存款
短期投资
应收账款
存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长期投资
负债类科目
短期借款
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
其他应付款
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
净资产类科目
固定基金
专用基金
结余分配
收入类科目
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其他收入
支出类科目
事业支出
财政补助支出
其他支出
预算会计类科目
预算收入类
预算支出类
预算结余类
财务会计类科目
资产类科目
负债类科目
净资产类科目
收入类科目
支出类科目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取得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的股权性质的投资。
暂付款:行政单位会计中的一个科目,用于核算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的临时性待结算款项。
暂存款:行政单位会计中的一个科目,用于核算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待结算款项。
固定基金:行政单位固定资产所用的资金。
结余:行政单位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会计科目编号和明细核算
单位应执行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并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设置明细科目或进行明细核算时,应满足权责发生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的其他需要。
新旧会计科目衔接
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例如“库存现金”、“应收账款”、“无形资产”等。
财务报表编制
行政事业单位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相应的会计科目进行记账和核算,并编制财务报表。
以上信息提供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的概览,并涵盖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