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填写规范如下:
出票日期
数字必须大写,大写数字写法: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年份应全部写出,月份中1月、2月、10月前需加“零”,即零壹月、零贰月、零壹拾月,而3月至9月前可以不加“零”,但为了保持一致性通常也加上“零”。
收款人
现金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本单位名称,此时现金支票背面“被背书人”栏内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之后收款人可凭现金支票直接到开户银行提取现金。
现金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收款人个人姓名,此时现金支票背面不盖任何章,收款人在现金支票背面填上身份证号码和发证机关名称,凭身份证和现金支票签字领款。
转账支票收款人应填写为对方单位名称。
金额
金额大写要顶头写,小写金额最前面要用人民币符号封头。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正”字。
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正”字。
用途
现金支票用途一栏必填,一般填写“备用金”、“差旅费”、“工资”、“劳务费”等。
财务章和签名
支票正面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缺一不可,印泥为红色,印章必须清晰。
现金支票背面在右侧的收款人签章处盖上本公司的财务章和法人章,在下面填写上领取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其他
支票只能用蓝、黑墨水笔书写,不能有一个错字,写错后不能涂改,不能用圆珠笔填写,否则银行不予受理。
备注:在左下角可以添加关于支票用途的“备注”,这一项是选填项。
以上是支票填写的详细规范,确保填写正确可以有效避免退票和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