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建设事业费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娱乐业
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网吧、酒吧等。
广告业
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包括广告设计收入、广告策划收入、广告咨询收入、广告制作收入等。
其他相关行业
电影院、歌舞厅、卡拉OK厅、茶馆、网吧、游戏厅、歌厅、夜总会、艺术团体等娱乐场所。
留学机构、文化教育企业等。
文化资源类
文化资源的发掘、开发和管理,文化资源的保护和维护,文化资源的整合与展示,文化资源信息的管理,文化资源的数字化网络技术,文化资源的教育、娱乐或研究等。
文化经营类
文化企业的成立和发展,文化行业的市场化改革和发展,文化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技术改进,文化企业的品牌推广,文化产品的研发和创新,文化行业的服务效率改善,文化产业投资和融资,文化产业的市场营销和拓展,文化旅游发展等。
文化行政审批类
文物保护和修复,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文化地理标志,文化社会义务,文化相关政策,文化社会绩效评估等。
新建、重建、扩建文化项目
文化设备购置,文化研究及资料收集和整理,文化场馆建设和改造,文化艺术保护和恢复等项目。
广播电视文化建设费
建立在广播、电视和通信的收取费用的基础上,用于支持广播、电视和通信相关文化建设的费用,包括覆盖范围、相关税种和税率等。
新闻出版文化建设费
以支持新闻出版和文化事业发展为基础,从新闻出版企业和印刷企业征收的费用,包括范围、税种和税率等。
文化活动基金
用于支持文化活动和建设发展的费用。
综上所述,文化建设事业费的征收范围涵盖了娱乐业、广告业、其他相关行业、文化资源类、文化经营类、文化行政审批类等多个方面,旨在支持文化事业的发展及提高国民综合文化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