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电机淘汰目录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大电网覆盖范围内服役期满的单机容量在10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燃煤凝汽火电机组。
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小火电机组。
生产地条钢、钢锭或连铸坯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
15吨及以下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
10吨及以下电炉(不含机械铸造电炉)。
化铁炼钢。
15~20吨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
10~20吨电炉(不含高合金钢和机械铸造电炉)。
横列式线材轧机。
横列式小型轧机。
叠轧薄板轧机。
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
这些淘汰措施旨在推动电机行业的能效提升和环保发展,鼓励企业采用更高效、更环保的电机产品。建议相关企业和用户在考虑更新或采购电机设备时,参考最新的淘汰目录,以确保符合国家的能源政策和环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