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核心素养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语言的建构和运用
包括积累、系统、交际、评价。
涉及学生在丰富的语言实践中,通过主动的积累、梳理和整合,逐步掌握祖国语言文字特点及其运用规律,形成个体言语经验,发展在具体语言情境中共正确有效地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的能力。
思维的发展和提升
包括直觉体验、语言表达、观点表达、逻辑表达。
涉及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通过语言运用,获得直觉思维、形象思维、逻辑思维、辩证思维和创造思维的发展,以及深刻性、敏捷性、灵活性、批判性和独创性等思维品质的提升。
审美的鉴赏和创造
包括审美感情、审美品位、审美表达、审美创造。
涉及学生在语文学习中,通过审美体验、评价等活动形成正确的审美意识、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与鉴赏品位,并在此过程中逐步掌握表现美、创造美的方法。
文化的理解和传承
包括文化自信、文化吸收、人生价值、社会责任。
涉及学生在语文学习中,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理解与借鉴不同民族和地区的文化,拓展文化视野,增强文化自觉,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热爱中华文化,防止文化上的民族虚无主义。
这四个方面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关联、相互渗透的有机整体,共同构成学生在语文学习中的综合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