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如下:
爱国守法(15分)
表达诉求要合理合法,不得在学校工作群内或相关网站散布不良言论,诋毁学校和同事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人次扣3分。
爱岗敬业(15分)
无故迟到、早退的扣1分,上课时无故离开课堂1次扣1分。
课堂打闹,教师不及时制止,不参与处理的扣5分。
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且无正当理由的扣5分。
无故不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大型活动的,每次扣2分。
满工作量原则,低于平均工作量5-10分,扣0.5分,11-15分扣1分,16-20分扣1.5分,以此类推。
出勤:
升降旗、例会旷一次扣0.2分,请假一次扣0.1分(当天请假除外)。
事假一天扣0.2分,累计事假超过两天后每超过一天扣0.5分(机动假除外)。
旷课一节扣2分,旷工一天扣10分。
病假(需手续齐全)累计三天以内不扣分(含三天),每超一天扣0.1分,住院者不扣分(需有正常的住院证明及出院证明等相关手续)。
关爱学生(21分)
有讽刺、挖苦、歧视、辱骂学生举报属实的每次扣1分。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受到伤害,并且受到上级行政部门予以处罚的扣5分。
教书育人(16分)
不备课、无教案上课1次扣2分(以巡课领导记录为准)。
教学常规大检查不按时上交材料扣1分(已检查完毕为准)。
无故不参加集体备课或教研活动1次扣2分。
无故未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学分扣1分。
为人师表(16分)
坚守教师职业道德,得到师生广泛认可。
尊重学生人格,关注学生成长。
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师德榜样。
其他
严谨治学,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不随意增减课时。
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
不违规向学生收费,不违规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等。
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财物。
不搞有偿家教,不私自办班。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系统钻研与所教学科有关的专业知识,不断丰富教学内容和改进教学方法。
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
坚持使用、推广普通话,正确使用汉字。
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认真完成听课学习任务。
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效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5分以上)、合格(90分以上)、基本合格(80分以上)、不合格(80分以下)四个等级。考核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打分评价,并将师德情况纳入教师的考核、评优、评先、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奖励晋级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