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的基本职责是 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具体职责包括:
维护职能: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包括维护职工的经济效益和民主权益,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参与职能:
工会可以实施民主监督,代表职工的权益,是依法维护职工利益的重要渠道、途径和形式。工会参与劳动争议事件的仲裁、调解,协调劳资矛盾,并参与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的制定。
建设职能:
吸引和组织职工群众参加经济建设和改革,努力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增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积极参与公司管理。
教育职能:
工会能够带领职工,不断提升职工的整体素质,提高职工的学习能力。通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文化娱乐体育活动,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服务职能:
工会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包括协助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和执行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拟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求提前通知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对侵害职工劳动权益的用人单位,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情况,在劳动者寻求仲裁或诉讼时,提供支持和协助。
管理职能:
工会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国际联络:
中国工会负责工会国际联络工作,发展同各国工会的友好关系,负责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会的交流工作。
综上所述,工会的职责是多方面的,旨在维护职工权益、参与民主管理、促进经济建设和提高职工素质,同时加强自身建设和服务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