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计算如下: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
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
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10万)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免征增值税
具体计算步骤:
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以前年度亏损
或:应纳税所得额 = 会计利润总额 ± 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计算减免税额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6万元(含)以下的:减免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10%)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6万元以上30万元(含)以下的:减免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20%)
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20%
示例:
假设某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
前100万元部分
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 25% = 25万元
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 × 20% = 5万元
超过100万元部分(100万元)
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 50% = 50万元
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50万元 × 20% = 10万元
合计应纳税额
5万元(前100万元部分) + 10万元(超过100万元部分) = 15万元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计算出该小型微利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为15万元。
建议:
企业在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时,应仔细核对相关税法规定,确保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定义和条件,并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和时间要求完成纳税申报和缴纳。